申請人王連芝因繼承被繼承人劉元甲的遺產,于2024年4月22日向我中心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繼承)。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我中心查明事實如下:
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園丁樓101樓1門402號不動產一半產權為被繼承人劉元甲的遺產。經繼承人協(xié)商,屬于被繼承人劉元甲的遺產份額由王連芝繼承。對上述情況有異議者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九十個工作日內向我中心提出,如無異議,我中心將為王連芝換發(fā)不動產證書。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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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高新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