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三個規定”),強化法紀意識,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設更高水平法治高新,全區領導干部向社會公開承諾如下:
一、帶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帶頭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認真學習“三個規定”相關制度,尊重、支持和維護司法人員依法辦案、公正辦案;
二、嚴格貫徹執行“三個規定”相關制度,維護司法權威,堅決杜絕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及其他有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三、堅決杜絕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
四、堅決杜絕要求辦案人員或者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者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
五、堅決杜絕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
六、堅決杜絕非履行職責或者超越職權,以聽取匯報、召開協調會、印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
七、廣泛宣傳“三個規定”,營造有利于公正司法、規范履職的良好氛圍;
八、堅決杜絕其他違法干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