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印發《唐山高新區機器人創制券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為保證細則內容的準確、完整,現就該細則補充如下。
細則第二條補充為:本細則所稱的創制券,是指利用財政資金支持機器人企業或機器人項目主體購買共享智造公共服務平臺提供生產服務的電子支付憑證。創制券由機器人企業(或機器人項目主體)領取使用,共享智造公共服務平臺收取,高新區管委會予以兌現。創制券的發布、審計、兌現等工作以年度為周期,高新區每年年初發放最高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其中包含面向京津冀地區高校團隊、科研院所專項創制券200萬元;創制券實行自愿申領、事后補助、兌完為止的支持方式。
細則第七條補充為:創制券支持對象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唐山市高新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來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或京津冀地區的高校團隊、科研院所。
2.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
3.高新區機器人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或招商引資落地企業。
特此公告。
唐山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4年6月21日